【史學●樺山資紀】 日治時期第一任臺灣總督。
日本鹿兒島人。
本姓橋口,名覺之進,被樺山四郎右衛門收為養子,改名樺山資紀。
1871年(明治4年)琉球漁船失事漂流臺灣,漁民被恆春一帶的原住民殺害時,樺山資紀擔任鹿兒島分營長,主張出兵臺灣。
1873年與海軍通譯水野遵等人來臺偵察。
1874年日本派兵征討牡丹社時,以陸軍少校隨軍出征。
其後擔任近衛師團參謀長,後晉升陸軍少將、海軍中將。
1894年甲午戰爭爆發後,擔任海軍軍令部長。
1895年5月8日,清朝、日本簽訂「馬關條約」,5月10日樺山資紀晉升海軍大將,並被任命為首任臺灣總督,其率領的臺灣總督府官員與能久親王北白川宮率領的近衛師團,在琉球中城灣會合前來臺灣。
臺灣總督府於6月17日在臺北舉行「始政式」,宣示臺灣治政開始,但因臺灣之反抗不斷,日本政府宣示自7月18日起臺灣暫行軍政。
樺山總督在臺期間之主要任務,為平定各地的武裝反抗,及規畫在臺灣的統治。
1896年3月31日日本政府頒布「臺灣總督府條例」,4月1日臺灣廢除軍政,復歸民政,同時以「關於施行於臺灣之法令的法律」(即「六三法」)確立臺灣總督的委任立法制,並依此設置臺灣總督府評議會,5月,總督府以律令第1號公布「臺灣總督府法院條例」,臺灣法院分設地方法院、覆審法院、高等法院三級制,建立臺灣的司法制度。
1896年6月卸任臺灣總督後,曾任樞密院顧問官、內務大臣、文部大臣等職。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6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