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楊籍富 於 2013-3-20 22:06 編輯
【史學●苗栗事件】
1912-1913年間臺灣各地發生5件密謀抗日事件,合稱「苗栗事件」。
事件領導人之一羅福星,原籍廣東省鎮平縣,1911年(明治44年)參與黃花岡之役,其後與黃興在巴達維亞(今雅加達)招募民軍返回中國共襄盛舉。
1912年來臺密組革命黨,設總機關於苗栗,以臺北大稻埕北門外街之臺南館、得勝街之三合興茶棧,及大平橫街之廣成茶棧為連絡處,另設據點於臺南、彰化、桃園、基隆及宜蘭,以華民會、三點會、老人會及父母會(又稱觀音會)為外圍組織。
1913年(大正2年)9月大湖支廳槍械失竊,日警展開全臺大搜捕,革命黨受到牽連,其在臺南關廟、新竹大湖、臺中東勢角(今東勢鎮(註1))等地的機關相繼被破獲,主要黨員大都被捕。
羅福星於事發後計畫潛回中國大陸,但在12月18日於淡水被捕。
在此前後,除羅福星案外,尚有陳阿榮的南投事件、張火爐的大湖事件、李阿齊的關帝廟事件、賴來的東勢角事件。
臺灣總督府於苗栗成立臨時法院,合併審理5案,因此合稱「苗栗事件」。
事件中被捕者1,211人,其中221人判處死刑,285人判處有期徒刑,另有4人受行政處分。
羅福星於1914年3月3日被處死。
1953年蔣中正總統頒發褒揚令,在苗栗縣大湖鄉建「昭忠塔」,並將羅福興入祀圓山忠烈祠。
引用: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3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