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編目專家會議】 InternationalMeetingofCatalogingExperts
【辭書名稱】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1961年在巴黎舉辦了一次國際性的編目會議,其目的在於集合各方代表,針對圖書館現有的編目系統加以研討,以達成一些共識,俾使全世界的編目工作可趨向一致性。
會中通過了一些原則性的條文,即著稱的「巴黎原則」(StatementofPrinciples)。
之後,許多編目機構發現,「巴黎原則」中有些條文語意不清,所用的名詞不統一,甚至有些規定過於籠統。
於是1964年國際圖書館學會聯盟(InternationalFederationofLibraryAssociations,簡稱IFLA)決定出版一分附有說明及範例的原則,並將前述「巴黎原則」中的缺失加以修正。
第1版於1966年出版,計有165頁。
然而圖書館界並不滿意,認為這樣一分資料應有更多的編目員參與,乃有再次召開國際性編目會議的倡議。
由於國際圖書館學會聯盟於1969年3月獲得美國圖書館資源委員會(CouncilonLibraryResources,簡稱CLR)的一筆贈款,於是在1969年8月22至24日在哥本哈根召開了國際編目專家會議(InternationalMeetingofCatalogingExperts),探討國際間在編目上合作的可能性。
與會的人士包括來自32個國家的38位代表,大多為編目部門的負責人或國家書目的負責人以及編目專家。
此外,還有來自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圖書館學會聯盟、地主國(丹麥)的圖書館及編目委員會代表等。
經過9次的討論會後,大家一致同意應該要製訂一個書目著錄的結構,以因應目錄及書目的需求。
於是初步達成兩項決定:(1)此結構之設計將適應所有書目著錄需求,不僅包括目錄和書目,也包括圖書館其他有關圖書控制和處理的紀錄;
(2)著錄中的各單元有一定的組織次序及內容。
此即國際標準書目著錄(InternationalStandardBibliographicDescription,簡稱ISBD)製訂時的依據。
此次會議的決議亦包括:(1)建立國際書目資料交換系統,使每一個國家能夠依照一定的格式,得到其他國家的書目資料。
(2)各國的國家編目機構應負責製作及流通該國出版品的標準書目著錄,且應具有相當的權威性。
在國際書目控制的理想中,「巴黎原則」與國際編目專家會議是兩個重要的里程碑。
尤以後者實為現代編目活動的轉捩點,使得編目由標目的選定,轉而注意書目著錄標準的建立。
轉自:http://edic.nict.gov.tw/cgi-bin/tudic/gsweb.cgi?o=ddictio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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