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方藥而外於《本草》,理趣而外於《素》、《難》及張、劉、李、朱。 縱有小方捷法,終不是大家數,慎不可為其誣惑。
《入門》書既融會貫通,而後可成一小醫。
愈加靜坐,玩讀儒書,稍知陰陽消長,以己驗人,由親及疏,自料作車於室,天下合轍,然後可以應人之求。
及其行持,尤不可無定規,每五鼓清心靜坐,及早起仍玩儒書一二,以雪心源。
(時時不失平旦之氣為妙。)
及其為人診視,先問證起何日,從頭至足,照依傷寒初證、雜證及內外傷辨法,逐一詳問。
證雖重而門類明白者,不須診脈,亦可議方:
證雖輕而題目未定者,必須仔細察脈。
(男必先左後右,女必先右後左,所以順陰陽升降也。)先單看以知各經隱曲,次總看以決虛實死生。
既診後對病家言必以實,或虛或實,可治、易治、難治,說出幾分證候,以驗自己精神;
如有察未及者,直令說明,不可牽強文飾,務宜從容擬議,不可急迫激切,以致恐嚇,如診婦女,須托其至親,先問證色與舌及所飲食,然後隨其所便,或證重而就床隔帳診之,或證輕而就門隔帷診之,亦必以薄紗罩手。
(貧家不便,醫者自袖薄紗。)
寡婦室女,愈加敬謹,此非小節。
及其論病,須明白開諭辨折,斷其為內傷外感,或屬雜病,或屬陰虛,或內傷而兼外感幾分,或外感而兼內傷幾分。
論方據脈下所定,不可少有隱秘,依古成法,參酌時宜、年紀與所處順逆及曾服某藥否。
(女人經水胎產,男子房室勞逸。)
雖本於古而不泥於古,真如見其臟腑,然後此心無疑於人,亦不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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