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七、宜灸不宜刺】
背中大俞在杼骨之端,肺俞在三焦之間,心俞在五焦之間,鬲俞在七焦之間,肝俞在九焦之間,脾俞在十一焦之間,腎俞在十四焦之間,皆挾脊相去三寸所。
則欲得而驗之,按其處,應其中而痛解,乃其俞也。
灸之則可,刺之則不可。
武按:血氣形志論、及遺篇刺法論,並載五臟俞刺,而此云可灸不可刺。
故滄州翁謂《素問》非出於一時之言,非成於一人之手。
焦當作椎。
又按:華陀傳彭城樊阿皆從陀學,凡醫咸言背及胸臟之間,不可妄針,針之不過四分,而阿針背入一二寸,巨闕胸臟乃五六寸,而病皆瘳。
是知《素問》立言致謹之道,而明醫縱橫變化,不拘於常法,而卒與法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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