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經濟●地丁】
地丁一詞是清代稅制中特有的。
地指以田地為課稅客體的田賦,丁指以成年男丁為課稅客體的丁銀;
兩者合稱為地丁,是清初稅制演變的結果。
原來從明末逐漸實行一條鞭法之後,政府向一般農民課徵的稅收項目逐漸合併為以田地為客體的「地畝錢糧」。
另外,則仍有以力役之徵為主的「人丁徭銀」。
清初承襲了明末的制度,仍分別徵收田賦和丁銀兩項。
但是,在康熙五十一年(西元一七一二年),清聖祖下令「滋生人丁永不加賦」,於是丁銀的數額成為固定。
又自康熙五十五年至乾隆十年(一七一六~一七四五),清政府陸續將各省的丁銀併入田賦內徵收,於是地丁乃合為清代稅制中的一個項目。
清代的地丁收入是政府歲入的主要來源。
但是,由於各地方應徵之數有一定的額數,地丁乃成為一項相當僵化而不能隨時合理調整的稅收。
依近人的估計,在清政府的稅收結構中,地丁所占約比重在乾隆中葉仍達百分之七十左右,至清末則僅占百分之三十五左右。
地丁比重之減輕當然意味其他稅收之起而代之。
但是,由此亦可見清季政府不能合理的改革土地稅,以期增加稅源,作為發展經濟之助力,實與清初地丁稅之定額特性,與不加賦之理想有關。
(劉翠溶)
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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