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濟總錄卷第四 治法-砭石】
上古針法垂布於天下。
製砭石有小大者。
乃隨病所宜,用石代針。
一曰針石,二曰砭石,三曰 石,其實一也。
破堅決肉,砭射腫熱者,則決之以砭石,良由邪氣暴戾,則微針不能及,況又病有氣血盛實,逆於肉理,蓄結癰腫之類,非砭石則不能射之,此所謂血實宜決之,又形樂志樂,病生於肉者,治之以砭石,東方之民,多病癰瘍,其治宜砭石,砭石之來,始自於此。
扁鵲有雲,病在血脈者,治以砭石。
是故一切腫疾,悉宜鐮割足小指下橫文間。
腫在左則割左,在右則割右。
血少出則瘥,以至疔腫、癰瘍、丹毒、瘭疽代指、 病、氣痛流腫之類,皆須出血者,急以石砭之。
大抵砭石之用,其法必瀉。
若在冬時,人氣閉塞,則用藥而少針石。
所謂少針石者,非癰疽之謂也。
癰疽不得頃時回,苟緩於針石,則毒瓦斯內攻,腐壞筋骨,穿通腑臟矣。
治石疔瘡,則忌瓦礫磚石之類,治刀鐮疔瘡,則忌鐵刃傷割。
若是者,可以藥治也。
素問又曰︰人病頸癰,或石治之,或針灸治之,而皆已,此蓋同病異治也。
夫癰疽之氣息者,宜針開除去之,氣盛血聚者,宜石而瀉之,若然則砭石九針之用,各有所利,善治血脈之變,癰腫之病者,當審輕重而製之。
歡迎光臨 【五術堪輿學苑】 (http://liveupdate.wsky.ink/)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