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百科全書●俄文●波蘭西德條約】
<P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5>【<FONT color=red>中華百科全書●俄文●波蘭西德條約</FONT>】</FONT></STRONG></P> <P><STRONG>波蘭的對外關係,自建立赤色政權始,一向是蘇俄對外政策的跟隨者,但自七○年代起,開始展開新的外交發展方向,這種方向有四,其中之一是主張「組織一個相鄰國家會議,包括兩個德國」,這在德蘇西元一九七○年八月所簽的和約之前,是不可能有的現象。</STRONG></P><P><STRONG></STRONG> </P>
<P><STRONG>一九七○年期間,據西德外交部長杜維茲(GeorgF.Duckwilz)在華沙及波昂的談話報導顯示,布朗德(WillyBrandt)總理的政府,在法律上承認德波之間的新邊界。</STRONG></P>
<P><STRONG></STRONG> </P>
<P><STRONG>稍後,布朗德總理應邀訪波,兩國遂於一九七○年十二月七日簽署一項最具歷史性的德波條約,一九七二年六月三日正式建交。</STRONG></P>
<P><STRONG></STRONG> </P>
<P><STRONG>就西德與波蘭的關係而言,西德應付與波爾另一半德國使用偽藥實驗時,對波蘭所造成的損害賠償。</STRONG></P>
<P><STRONG></STRONG> </P>
<P><STRONG>此外,德籍人民的移民問題,因為大多數德裔波人都居住在戰後割給波爾的十萬零四千平方公里的土地上。</STRONG></P>
<P><STRONG></STRONG> </P>
<P><STRONG>兩國建交後,貿易非常發達,經濟往來頻繁,據波蘭通訊社報導,兩國銀行代表團曾簽署一項貸款協定,規定由西德貸給波蘭二十億馬克,以支付波蘭從西德進口的提煉煤氣和煤氣加工設備。</STRONG></P>
<P><STRONG></STRONG> </P>
<P><STRONG>(呂律)</STRONG></P>
<P><STRONG></STRONG> </P>引用: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data.asp?id=1409
頁:
[1]